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联化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盐城联化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江苏联化营业范围:
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盐城联化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江苏联化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盐城联化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联化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盐城联化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盐城联化所有的资产、负债、权益及人员和业务均由江苏联化享有或继承。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程序。
4.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通知债权人及公告,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
5.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