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合规方面的要求和监管力度的提高,上市公司违规处罚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据专业机构统计,上市违规处罚按类型主要集中在公司运作治理违规、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股票交易类违规、交易关联交易违规四方面,占违规处罚比例分别为24%、19%、15%和11%。此前因各种违规被证监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发布警示函甚至退市等措施的化工上市和拟上市公司也不在少数。
2014年6月20日,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随后该公司因被指“夸大盈利能力,税务数据存疑,存在“阴阳财务账簿”,且无法出具2014年年报,被香港联合交易所宣布从2020年6月11日起取消上市地位;2019年以来,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等被北京证监局连续处罚,最终在债务连环爆雷后退市;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前被指虚增利润119亿元,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1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示的《关于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因该公司存在“2017年多计净利润501.64万元、收入确认方面合同订单不完整且客户签收单等重要单据缺失、部分人员薪酬以发票报销方式支付且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些企业的不法行为,不仅对上市企业整体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也损害了行业形象。
随着以新股发行注册制为标志的资本市场改革大幕拉开,一大批优质企业登陆A股市场。通过上市,我国众多企业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合规经营是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本轮改革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尽责意识以及法治监管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务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完善合规经营体系。
当前,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涌现出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这些企业多数技术较先进、产品有特色,在推动上下游产业创新升级、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等方面颇具发展潜力。资本风口下,不少石化企业也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来进一步募集资金,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化企上市募资的过程中,企业合规体系建设问题尤为重要。
我国实施的《证券法》修订等一系列完善资本市场规则的举措,将信息披露和合规经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因此,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不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各种机制来推动上市公司逐步完善系统化的合规管理工作,从日常管理到公司治理层面都建立起制约与监督机制,引入“吹哨人”制度,及早暴露问题。同时,相关企业也应该练好内功,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在资本市场大潮中争取有更大的作为,为行业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