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生产集约化。 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 到 2025 年,着力培育 10 家产值超 50 亿元企业、50 家超 10 亿元企业、100 家超 5 亿元企业,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 10 个百分点。
--经营规范化。 重点在粮食、蔬菜、水果、茶叶优势产区,打造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 1 万家,大力推行开方卖药、台账记录、追溯管理等规范化经营服务。 到 2025 年,力争 50% 的农药经营门店实行标准化经营服务。
--使用专业化。 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普及,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着力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不断提高农药利用效率。 到 2025 年,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5% ,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使用。
--管理现代化。 构建国家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服务。 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手段,形成上下一体、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
《规划》强调,“十四五” 时期,围绕农药产业发展的新目标,着力构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安全使用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研发创新体系。
● 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优化生产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产品结构;推行绿色清洁生产。
● 规范农药经营服务体系。优化经营网点布局;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推进标准化门店建设。
● 完善农药安全使用体系。推进化学农药使用减量化;推进农药使用专业化;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 健全农药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化数字化;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强化检验检测支撑;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 建立农药研发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农药研发;加强创制能力建设;完善创新机制。
在优化生产布局中。《规划》要求,根据国家级、省级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总体布局,引导农药企业入驻符合产业定位、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的合规园区,发挥园区区位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加大退出高风险、高污染产能的力度,控制过剩产能。东部沿海地区,稳定化工园区农药发展,适度扩大优势园区规模,重点发展化学农药创制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中西部地区,强化对入园农药项目的综合评估,严把生产许可关。优先发展生物农药产业和化学农药制剂加工,适度发展化学农药原药企业。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重点江河湖泊等环境敏感区,从严控制农药生产项目建设。
《规划》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农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优化农药产业发展环境;健全农药产业发展投入支持保障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服务体系,理顺农药监管职能,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的农药监管服务队伍,全面提升监管服务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农药产业发展中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引导企业加强新增产能、新设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排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评价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规划落实,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