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此批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等药品领域案件,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等。
在黑龙江毛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毛某某为牟取利益,未从正规渠道购入种子,而是从农户处购入大豆,用没有任何标识的白色透明编织袋灌装,作为“黑河43”等销售良好、广受种植户认可的大豆品种种子,在其经营的春阳种业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毛某某共销售“白包”大豆种子10次,共计7000余斤,销售金额近15万元。2020年12月7日,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通过该案办理,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农资打假专项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伪劣假冒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当地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经营户宣传,提高商户对假冒伪劣农资的辨别能力和守法经营意识,并深入乡镇、村屯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农民维权意识。
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产品,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