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首批植保产品和第二批肥料产品生产与应用试点名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遵照中央关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和特色农产品供给的部署,结合中央编办、农业农村部赋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农安中心”)的职责任务,国家农安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开展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生产与应用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农安中心《关于提供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肥料)试点材料的函》(农质安(投)函〔2020〕143号)和《关于提供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植保用品)试点材料的函》(农质安(投)函〔2021〕129号)要求,由全国各农业投入品(植保产品、肥料产品)生产与应用单位自愿申请,经所在地(市、县、区)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工作机构审核推荐,国家农安中心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和网上公示,确认将嘉禾源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植保产品生产单位纳入首批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植保产品)生产试点范围,将北京市广泰农场有限公司等17家植保产品应用单位纳入首批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植保产品)应用试点范围,将中农绿康(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45家肥料产品生产单位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肥料产品)生产试点范围,将北京老宋瓜果专业合作社等66家肥料产品应用单位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肥料产品)应用试点范围(详见附表),探索开展生态环保优质化试点,试点期 3年。请各试点单位按照自我承诺和试点要求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与应用追求生态、环保、优质化,为农业投入品减控减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公众食物营养与健康贡献力量。请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业务技术工作机构、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技术依托单位和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评价业务技术依托单位,加强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督导检查。
在试点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农安中心投入品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8532;电子邮箱:caqst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