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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春耕备耕时 选购农资需谨慎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1-03-09

入春3月,全县春耕备耕大幕再次拉开,许多农户都在为选购农资农药而忙碌。据了解,目前农资市场大生产大流通的格局已经形成,销售渠道复杂,农资品种繁多,如果选购时不多长一个心眼,就有可能造成误购,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据县农业执法部门介绍,我县近几年受理的农资消费纠纷,大部分是因农户在选购和使用过程中不当所导致,其中的几大误区农民朋友应引起重视。

  误区之一:

  不到正规农资部门购买

  有些农民出于贪图便宜或方便的心理,经常就近从一些进村入户的流动个体经营者那里购买廉价的农用物资,这样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往往无法找到经营者理赔,只能自己蒙受损失。

  去年,马鞍镇就有一位西瓜种植户因为购买使用了外地农药贩子推销的杀菌剂而造成药害,最终导致20亩西瓜苗全部死亡,损失至少在1万元以上,因为找不到那个贩子,这位种植户索赔无望。

  误区之二:

  不索要、核对和保存发票

  购买农资时不索要发票,或者在索要发票后对品牌、规格型号等项目不进行认真核对,以及在拿到发票后不妥善保管,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以至在利益受损后因为没有证据而遭遇维权难。

  2009年,陶堰镇某种粮大户在当地一家农资店里购买了一种农药,施用在100亩水稻田上,之后发现这种农药不对口,造成水稻减产20%,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元。但因为他在购买时没有索要发票,因此最终因为没有证据而无法得到赔偿。

  误区之三:

  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

  对农作物新品种、农药、化肥等农资,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特别是对播种时间、药肥含量、有效期限、稀释浓度、适用时间及方式等都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去年,福全镇某大棚蔬菜种植户把一种叫“敌草胺”的除草剂施用在南瓜苗上,而说明书上明明有“不准在南瓜苗上施用”的文字,显然这一失误系其自己粗心大意所造成,相关损失他只能自己承担。

  误区之四:

  出现问题后不及时投诉

  有些农民朋友在发现农资有问题时不及时进行投诉,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勘验,不能及时准确地认定相关责任,因此农户就错过了维权良机。

  去年,兰亭镇部分种粮大户在购买了一批晚稻种子后,7月份就发现这批种子的质量有问题,但他们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过了两个多月即直到10月份他们才向农业执法部门反映,但为时已晚,最终因为无法取证而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此外,农业执法部门还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后,在使用前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要提取样品封存,并贴上标签注明品牌、规格、批号、厂家,与购货发票一起保管好。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样品,以便解决问题。同时如果发现所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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