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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无人飞机施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技术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植保无人飞机喷施农药防治大田及果树作物主要病虫害。所涉及的植保无人飞机作业参数、药剂选择和施药参数等因素仅供参考,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气象条件,病虫害发生种类、部位及为害程度,作物种类和生育期,药剂助剂品种,植保无人飞机机型特点,周边作物和施药环境等进行参数调整和优化。
二、使用策略
(一)基本原则。施药作业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结合田间病虫害实际发生情况和植保部门病虫情报信息,确定防治对象和防治适期。
(二)作业计划。根据施药区域地理情况、作物种类、周边作物和施药环境,结合气象条件制定作业计划。
(三)设定参数。根据病虫害发生种类、部位及为害程度,作物种类和生育期,药剂助剂品种等,设定单位面积施药液量,选择适用的植保无人飞机机型,供选择的机型包括多旋翼和单旋翼,设定合适的飞行高度、速度和有效喷幅等参数,并进行规划航线。
(四)喷雾助剂。施药作业前,应在药液中添加适量的喷雾助剂并混合均匀,用于改善农药药液性能,提高雾滴沉降、抗飘移、抗蒸发等性能。
(五)人员配备。开展统防统治作业时,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须配备各类相关人员以保障施药作业安全、科学、有序,配备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植保无人飞机飞手、地勤人员、作业质量监督员、安全管理员等。
三、技术要点
(一)气象条件
对于施药作业的气象条件,建议为:风力三级以内(见表1),温度12℃-30℃,相对湿度40%以上。
(二)药剂选择
(1)应根据作物种类和防治对象选择登记的农药品种。农药选择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T1276》有关要求。
(2)优先选择植保无人飞机专用剂型,其次是微乳剂、可溶液剂、悬浮剂、干悬浮剂、水乳剂、乳油、油剂等剂型,或高分散度的可湿性粉剂和水分散粒剂,以免堵塞喷头影响喷雾和防治效果。
(3)所选择的药剂应在低稀释倍数下保持稳定,适于低容量喷雾,不出现絮凝等现象,不会对作物产生药害。
(4)进行药剂桶混时,要现混现用,大面积应用前须做预试验确保混配药剂对作物安全。
(三)施药参数
(1)施药参数包括单位面积施药液量、飞行速度、飞行高度和有效喷幅等。
(2)防治大田作物病虫害时,建议施药液量为1-3L/亩,最佳飞行速度为3-4 m/s(最高不应超过6 m/s),飞行高度为1-4 m(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不同作物和生育期适当调整);防治果树病虫害时,建议施药液量为3-8 L/亩,飞行速度为1-4 m/s(最高不应超过6 m/s),飞行高度为1.5-4 m(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作物冠层特征和生育期适当调整);
(3)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不同防治对象的施药参数各不相同,推荐施药参数见表2。
(四)作业质量要求
施药作业质量用雾滴密度和变异系数来评估,作业质量要求见表3。
四、注意事项
(一)确保施药环境安全
(1)调查作业周边环境、确定作业区域及边界。确保作业区域不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禁飞区域内;观察确认作业区域和周边没有影响安全作业的林木、高压线塔、电线杆及其斜拉索、信号塔、风力发电机等障碍物。确认作业区域无因电磁环境复杂导致卫星定位信号异常的现象。周边不得有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或人口稠密区,以及水源地、河流、水库等。
(2)应根据作业区域,综合评估潜在风险,防止航空喷雾雾滴飘移造成非靶标生物(蜂、鸟、鱼、蚕等)毒害和周边作物药害,并设立适宜的隔离带(缓冲区)。
(二)确保施药作业安全
(1)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起降作业应远离障碍物和人员 10 m以上,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起降作业应远离障碍物和人员 15 m以上。
(2)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处在喷雾的下风位,严禁在施药区穿行;作业时禁止吸烟及饮食。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作业人员若将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干净、清凉的水冲洗数次;若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农药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衣服,必要时携带农药包装物或标签前往医院就诊。